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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市国税局]办理税务登记(单位纳税人)
2012-04-28 来源:phpcms 点击:5012
如果您是企业,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、经营的场所,或者是从事生产、经营的事业单位,请您务必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或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30日内,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。
单位纳税人登记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:
1、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;
2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;
3、注册地址和实际生产、经营地址证明(产权证、租赁协议)原件及其复印件:
4、有关合同、章程、协议书复印件;
5、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;
6、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居民身份证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;
7、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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